一、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要求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其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审核录入后,按程序逐级上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核验、制证、发放。
(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申办的特殊申请人,本人及家属可申请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入户办理或委托代办。
二、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原则上在户籍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建档立卡、申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服务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