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护照办理指南一览
一、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办理材料
2*近期免冠照片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4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5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7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8监护人的委托书
9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10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注:
1、带*为必需材料
2、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区1-3号出入境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3、交通指引
乘坐公交车1路、101路、微4路至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四、收费标准
护照120元/本
五、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工作日: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