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政策适用于哪些人?

地方特产2022-10-24 16:24:15未知

潍坊市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政策适用于哪些人?

  潍坊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政策

  适用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持《就业创业证》(经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持《就业创业证》(经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4.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政策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群体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本文标签: ,税收政策  ,年度  ,社会保障  ,士兵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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