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每年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医、支教、支农(水利)、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服务,为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招募范围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具体以当年省公告为准)。
“三支一扶”人员上岗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在岗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发放,全面实行社会保险政策和部分商业保险政策。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咨询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0539-860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