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上虞区安家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地方特产2024-08-05 14:43:01佚名

2024年绍兴上虞区安家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2024年绍兴上虞区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政策信息如下:

  补贴对象:

  第一类对象:2024年1月1日以后首次引进到区内企业(含区内国有企业、引进的制造业央企,但房地产业除外,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除外),大学、研究院所和律师事务所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经绍兴市统一组织、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新落户优质民办医院学校新引进的全职人才,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虞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类对象:2024年1月1日以后教育系统首次新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其他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医学毕业生除外),定向招录的县乡机关选调生。

  有关事项:

  2024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上虞工作,承诺在虞工作5年及以上,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高级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对已在虞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2024年1月1日之后毕业后全职回绍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

  2024年1月1日之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安家补贴额度按原政策执行。在虞自主创业成立企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享受安家补贴。安家补贴与房票补贴可以同时享受。社会保险参保在上虞区内的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实际用工单位性质确定是否享受,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须都在上虞区内,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派遣协议和工资流水。

  

本文标签: ,上虞  ,首次  ,单位  ,医学类  ,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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