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家庭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社区、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管委会按有关程序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3.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提出意见部门的上一级部门提出申诉。
4.经公示合格的,由各城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并将相关数据录入数据库。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租赁补贴申请情况及全市经济状况,制定全市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计划,确定租赁补贴家庭规模,确保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依年度计划制定各城区、管委会分配方案。
6.各城区政府、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年度分配计划,按相关程序确定租赁补贴家庭,并上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