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二、申请资料
图源:辽宁省政务服务网
三、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
(沈阳市内乘坐131路、162路、178路、213路、245路、271路、279路、299路、325路、328路或399路公交车到北塔公交站,下车即是)
四、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逾期未补正或补正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退回申请。
4.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或审批。
5.经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图源:辽宁省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