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确认材料有哪些?

地方特产2022-10-26 23:03:57佚名

丹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确认材料有哪些?

  丹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确认材料如下

  申请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声明书、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申请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证明(单身人员提供个人具结保证的单身声明)

  3.《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4.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资产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申请保障家庭拥有房屋情况证明(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予或者拆迁房屋)

  6.容缺受理承诺书

  补充:适用范围

  本县户籍所在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

  

本文标签: ,家庭成员  ,住房  ,园区  ,丹东  ,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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