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县2023年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补贴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青龙县户籍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领社保补贴。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补贴标准
个人年度缴费(人社部门确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保部门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总额的60%。
申请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三楼306办理。
申请补贴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保险对账单原件;
3、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功能需激活)。
申请补贴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2日,过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335-788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