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办理窗口
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理地址
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金凤园67幢一楼社保大厅
办公电话
0663-837022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位置指引
普宁市池尾街道办事处南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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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