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德阳市住建局书面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若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其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捺印;
(二)书面申请书,申请单位在申请时须明确入住人员;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五)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六)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德阳市住保中心签订三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