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六)居住证明;
(七)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