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位补助:
对在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期间(以签定购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各街道及交通镇、靖民镇行政区划内车位的购买人,由其楼盘宗地土地收入受益财政按照一个车位补贴 2000 元的标准给予购买人补贴。
政策解读:
购买人向开发企业直接购买的车位,按每个车位2000元标准给予购买人补贴,车位补贴个数不限。子母车位按1个车位进行补贴。购买车位的补贴对象仅限个人(含非中国籍人员),不包括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购房补助标准:
对符合购房补贴对象的首套房购房家庭,由其楼盘宗地土地收入受益财政按建筑面积 150 元/㎡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补贴;
对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 1 套普通商品住房,再购买第 2 套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由其楼盘宗地土地收入受益财政按建筑面积 8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政策解读:
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以内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内江市住房事务中心(房屋交易所)分别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为准。
补贴面积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中载明的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
查询对象包括所有共有产权人及其家庭成员(含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