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元阳县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确保了71595人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补助资金的顺利发放。
一是完善管理和发放制度。制定出台了《元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元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等有关制度,启动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深入落实城乡低保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和城市低保联审联席会议制度,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是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会计知识、财经纪律培训,切实做好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和信息维护,严格落实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低保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施县、乡低保发放挂钩联系制度,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乡镇,组织民政干部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及村委会开展城乡低保发放情况督查,指导乡镇依法、依规、依程序发放低保资金。上半年开展督查2次,出动人员60人次,督查范围覆盖14个乡镇和30多个村委会,因监督管理到位,各乡镇低保资金发放和管理合理有序,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未出现群体性事件。
三是严格执法,及时发放城乡低保金。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做到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6603.54万元,其中向2757户6895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116.98万元,向17510户64700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5486.56万元;累计向3057户3060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27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