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4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 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 身体健康;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自主择岗、聘用与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3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巢湖市教育体育局三楼322室。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底色不限,3张照片须为同底版);
(4)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本次考试不收费用。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面试前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组织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为两道题,时间为8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公布为准,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将组织加试,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在校(社区)表现等情况。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教体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考察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其递补方式另行公告)。
(四)确定拟聘人员。巢湖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考生自主选岗并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六)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七)到岗服务。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五、相关事项
1.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至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聘用期满后,聘用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
2.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4.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工作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和考核情况,存入其人事档案。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51-82620272(市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551-82621372(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