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一)省内(不含兵团)社保关系转移
1、转入
受理条件:需要转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
(4)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灵活就业保险科审核材料;
(3)转移平台接收,完成转入。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省内(不含兵团)15个工作日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2、转出
受理条件:需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非本人办理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灵活就业保险科审核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待遇复核科复核;
(4)转移平台转出。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省内(不含兵团)15个工作日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