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缴费费率为0.9%。
扩展内容
参保人欠费未超过三个月的,在完成全部欠费费用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欠费期间相关待遇可追溯享受。欠费超过三个月的,按照新参保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限。按照规定办理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缴费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
用人单位达到连续缴费条件的男职工,其配偶未达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或未参加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
职工领取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假期的生活津贴标准,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天数计发,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