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扣款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地方特产2022-11-03 13:04:52未知

南宁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扣款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扣款顺序安排: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月还款应按以下顺序依次执行扣款,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时自动往下顺延:

  (一)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三)参与共同还款的非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四)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账户;

  (五)上述扣款顺序执行完后仍有未还月还款额的,按逾期处理。

  例:张先生和李女士是夫妻关系并于2020年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张先生为借款人,李女士为共同借款人,每月还款日为10号。张先生和李女士于2022年11月1日分别在微信个人网厅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11月10日,系统将先扣除张先生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如张先生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全部月还款额的,系统将继续扣除李女士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如李女士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仍不足以偿还全部月还款额的,系统将扣除张先生的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账户,直至扣足月还款额为止。

本文标签: ,借款人  ,个人账户  ,款额  ,余额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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