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2021年,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二、贵州省就业见习时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2021年贵州省就业见习补贴标申请时间限制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贵州2021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理材料
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五、就业见习补贴发放途径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