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奉化区房票怎么用?
房屋征收(拆迁)协议生效后,房票记载人购买商品房(现售、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票记载人凭房票、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的结算点办理手续并在承办银行兑付。
每张房票实行一次性兑付。
房票结算
1.购房房票结算
房票的结算金额包括房票票面金额、购房补贴以及截止兑付日的利息。
购房补贴: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个月内兑付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0%的补贴;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兑付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8%的补贴;第7个月至第9个月内兑付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6%的补贴;第10个月至第12个月内兑付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4%的补贴。
利息:以票面购房使用部分为基数,按月利率1.8‰进行结算;票面未购房使用部分按承办银行兑付当日活期存款利率结算。
2.未购房房票结算
房票记载人在6个月内不得申请兑付。6个月后申请兑付的,按月利率2.4‰结算利息;超出兑付期限的,取消购房资格,且逾期部分按承办银行兑付当日活期存款利率结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