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年9月18日
2024年9月4日东进小区、泰和园小区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公布
一、城镇户籍家庭
(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免租金;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含)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处于市区上年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不含)至80%(含)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
二、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
2024年5月16日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度城镇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发布申请时在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市区无住房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
2024年5月16日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度城镇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发布
姜堰区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要求。2023年度我区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4979元。2024年度姜堰区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2500元、每人每月4000元。
政策来源:http://www.jiangyan.gov.cn/zfxxgk/zcwj/zfbwj/art/2024/art_64a9f45cd8604d03aca672b2558fdc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