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城区初中学区范围
1.安义二中:
(1)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西县城地段(含文峰路单号517号、双号548号以前;前进大道单号593号、双号630号以前;向阳路299号以前,阳湖路双号,杨梅四路双号)的户口或房产。
(2)龙津镇码头、前进村、台山、喻家、阳湖村委会户口。
(3)原鱼种场、良种场、苗圃、原园艺场、牧草场的户口。
(4)鼎湖镇原机关、企业的户口。
(5)鼎湖镇炉南、板溪村委会和中洲村委会联愈村小组的户口。
2.龙津中学:
(1)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东(含文峰路单号519号、双号550号以后;前进大道单号595号、双号632号以后;向阳路单号301至699号,双号300号以后,阳湖路单号,杨梅四路单号),建设东路的阳湖路口至凤山大道路口以南,凤山大道的建设东路口至向阳路口以西,向阳路的凤山大道路口至学府大道路口以南,学府大道路的向阳路口至北外环路口以东,北外环路的学府大道路口至凤凰西路路口以南,凤凰西路以西的户口或房产。
(2)龙津镇阳湖村委会的户口。
3.安义实验学校(初中部)
(1)建设东路的阳湖路口至凤山大道路口以北,凤山大道的建设东路口至向阳路口以东,向阳路的凤山大道路口至学府大道路口以北,学府大道的向阳路口至北外环路口以西的户口或房产(含建设东路单号9号以后;向阳路单号701至999号)。
(2)龙津镇凤山、湖上、城北村委会的户口
4.安义五中:
居住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凰西路以东的户口。
非城区中小学校
非城区中小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招生。
随迁子女就读安置
符合政策规定的来县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教体局根据务工经商区域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