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窗口
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26、27号窗口
办公电话
0663-8756423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相片
4.未满16周岁申请人的监护人身份证
5.登记备案人员单位同意函
6.居民身份证
7.现役军人身份证明
8.监护关系证明
9.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暂住证明
10“全国通办”人员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