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培育博士后人才奖补怎么申报(对象+流程)

地方特产2023-10-24 16:30:41未知

唐山高新区培育博士后人才奖补怎么申报(对象+流程)

  奖励标准

  (一)每按期培养1名博士后出站(基地),给予设站(基地)单位10万元奖励。

  (二)留区工作的博士后,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奖励。

  注:本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奖励对象

  (一)2023年4月15日后,按期培养博士后出站(基地)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

  (二)2023年4月15日后,出站留区工作的博士后。

  申报材料

  (一)设站(基地)单位奖励

  1.《唐山高新区培育博士后单位奖补申请表》。

  2.博士进站备案证明表、博士后证书。

  (二)博士后留区工作奖励

  1.《唐山高新区博士后留区工作奖补申请表》。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身份证、博士进站备案证明表、博士后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

  (一)申请。

  1.设站(基地)单位填写《唐山高新区培育博士后人才奖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到区人社局人才处。

  2.本人填写《唐山高新区博士后留区工作奖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给单位。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向区人社局人才处提交申请。之后每满一年向区人社局人才处补充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

  (二)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奖励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拨付。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拨付给用人单位或博士后本人。

  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奖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责令其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电话

  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0315-577637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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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唐山高新区培育博士后单位奖补申请表(见第4页)

  2.唐山高新区博士后留区工作奖补申请表(见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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