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医保关系转移
门诊慢特病患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转入和转出地均有同病种的,其门诊慢特病身份同步转移,关系转入地不再进行重新鉴定或认定。转出地按年度限额分解到月计算其待遇额度并终止待遇;转入地按照本统筹区同病种待遇按月计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待遇限额。转入地无同种病种的,门诊慢特病待遇关系不做转移处理,待遇保障自然结束,门诊慢特病患者身份转换时,按照转换后身份享受待遇。
门诊慢特病购药服务
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购药实行 “一站式”结算。门诊慢特病购药处方用药量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开具长期处方,长期处方用药量最长为三个月。 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如用药处方发生变化,患者可按调整后的处方备案购药,未发生变化的,可延用已备案处方,不得重复多次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