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批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的通告
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9日24:00,我局开展了2024年第四批市本级公租房报名选房活动,推出552套房源接受报名,期间共有12919户家庭报名,经审核,有552户报名家庭入围本次拟选房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政府令第 7 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 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第四批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活动(其中:4月28日为模拟选房,4月29日为正式选房)。
一、选房名单
(一)惠民安居·东风南苑:单间配套8户,一房一厅3户,二房一厅1户;
(二)凤岭佳园:单间配套10户,一房一厅2户,二房一厅1户;
(三)惠民安居·凤岭南苑:单间配套34户,一房一厅12户,二房一厅1户;
(四)富乐新城:单间配套31户,一房一厅3户,二房一厅1户;
(五)昊壮·上贤湾:单间配套35户,一房一厅3户;
(六)惠民安居·北湖苑:单间配套20户,一房一厅3户,二房一厅1户;
(七)惠民安居·凤岭北苑:单间配套38户,一房一厅3户,二房一厅2户;
(八)惠民安居·昆仑苑:单间配套30户,一房一厅1户;
(九)惠民安居·石菠苑:单间配套5户,一房一厅1户;
(十)惠民安居·仙葫苑:单间配套108户,一房一厅13户,二房一厅1户;
(十一)惠民安居·永和苑:单间配套2户,一房一厅1户;
(十二)惠民安居·边阳苑:单间配套3户,一房一厅1户;
(十三)惠民安居·可利苑:单间配套6户,一房一厅4户;
(十四)惠民安居·蒲新苑:二房一厅3户;
(十五)康岭花城:单间配套110户,一房一厅35户,二房一厅1户;
(十六)林里桥家园:一房一厅2户;
(十七)龙翔苑:一房一厅1户;
(十八)桃花源小区:一房一厅2户;
(十九)惠民安居·梧桐苑:一房一厅3户,二房一厅1户;
(二十)惠民安居·友谊苑:二房一厅2户;
(二十一)中海雍翠峰:一房一厅1户;
(二十二)锦上城一期:一房一厅1户;
(二十三)古汇公寓:单间配套2户。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如对拟选房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4月27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异议的理由以及具体的证明依据,并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书面材料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异议情况请反馈至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联系电话:0771-5684179、5705842。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按要求参加选房。
二、选房时间
(一)模拟选房时间安排
为便于申请人熟悉选房操作流程,避免申请人因操作不当耽误选房,本次选房业务增加模拟选房流程,模拟选房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9:00至18:00,模拟选房的房源为虚拟房源,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模拟选房。模拟选房时,选房序号不生效,正式选房时根据选房序号依序选房。
线上模拟选房系统操作技术故障咨询电话:18376605016(工作时间联系,打不通可加微信留言)。
(二)正式选房时间安排
2024年4月29日9:00至24:00。
请入围选房家庭按《2024年第四批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资格及配租顺序名单》(详见附件1)上公布的具体选房时间,按时参加选房。
三、选房方式
本次选房均为线上选房,已入围选房名单的轮候家庭可在手机端登录“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并按要求选房(详见附件2),选房时间及选房顺序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选房名单的轮候家庭,获得入围选房名单的轮候家庭应及时查看上述网络平台发布的通告信息并按要求参加选房。
系统操作技术故障咨询电话:18376605016(工作时间联系,打不通可加微信留言)
咨询电话:0771-5684179、0771-570584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如轮候家庭对选房系统操作不熟悉,主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到凤岭北苑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由工作人员指导帮助按操作规程线上选房。前往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至站南一支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线下选房指导时间:在4月29日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咨询电话:0771-3821126。
四、选房规则
本次选房采取系统随机抽选房号的方式。每户家庭选房时间为1分钟,在规定时间内不选的,系统暂时关闭该户选房权限并进入下一户选房。未按时选房的家庭需待所有入围本小区本户型选房的轮候家庭在设置的1分钟选房结束后方可重新抽选房号 ,重新选房时间在当天24:00前,不再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在选房当天24:00前未进行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不能再参加本次选房分配。选房分配结果将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五、合同签订
(一)签订时间
主申请人抽选房号后,应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应及时与运营管理单位联系)。因五一长假,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15日。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无故逾期不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选房时保障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需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到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承诺书并重新申请保障资格,待正式取得保障资格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承诺书或逾期未申请保障资格或取得保障资格未按规定时限要求签订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选房结果,同时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制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二)签订方式
1.选取古汇公寓的主申请人请提前2个工作日与广西古汇投资有限公司预约,事先未预约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预约电话:0771-5339988,签约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办理的,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保障资格。签订租赁合同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办理,需缴纳约2000元的住房租赁保证金(现场缴纳,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刷银行卡等方式支付)。
2.选取其他小区的主申请人与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采取线上签订或线下签订的方式。
线上签订,请在手机移动端登录“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并按提示操作(详见附件3,因人工办理业务等待时间较长,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签订流程);
线下签订,请到合同签订地点办理,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锦上城一期、万隆爱琴湾租户携带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前往办理。线下签约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合同签订地点
(一)古汇公寓: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6号古汇公寓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771-5339988。地铁:距地铁1号线白苍岭站420米,距2号线明秀站600米(往西乡塘区政府方向),公交车站: 乘坐218、222、602、610、B91、8、13、31、52、66、71、75至衡阳友爱路口下车(往白苍岭方向前行30米);
(二)惠民安居•凤岭南苑、惠民安居•凤岭北苑、凤岭佳园、惠民安居•仙葫苑、林里桥家园等5个小区的租赁合同线下签订地点:南宁城投集团青秀服务站(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13-401号商铺)
交通:可乘坐7路、609路、B127路公交车至仙葫农贸市场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咨询电话:0771-2236333;
(三)万隆爱琴湾、惠民安居•金桥苑、澳华花园、惠民安居•昆仑苑、时代茗城、中海•雍翠峰、保利•爱琴海、惠民安居•蒲新苑、康岭花城等9个小区的租赁合同线下签订地点:南宁城投集团兴宁服务站(地址:兴宁区金川路5号昆仑苑6栋6-104号商铺)。
交通:可乘202路、B82路、215路、20路、81路、22路、38路、66路、67路、75路公交车至金川大乌路口站下车步行约200米,咨询电话:0771-2236333;
(四)惠民安居•梧桐苑、桃花源小区、荣和MOCO、惠民安居•永和苑、惠民安居•北湖苑、惠民安居•边阳苑、惠民安居•可利苑等7个小区的租赁合同线下签订地点:南宁城投集团西乡塘服务站(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园东路36号北湖苑9栋9-101、9-102号商铺)
交通:可乘坐18路、38路、D12路公交车至安园北湖路口站下车步行约100米;或乘坐地铁3号线至北湖北路站D出口步行约400米,咨询电话:0771-2236333;
(五)锦上城一期、惠民安居•友谊苑、中房•碧翠园、保利城、惠民安居•石菠苑、富乐新城、森林假日、福满•瑞园、宏湖•金凯花园、昊壮•上贤湾、惠民安居•东风南苑、龙翔苑等12个小区的租赁合同线下签订地点:南宁城投集团江南服务站(地址:江南区友谊路46-30号友谊苑2栋2-103、2-104号商铺)
交通:可乘坐610路到友谊洞岭路口站下车步行约250米;或乘坐96路、107路、D3路、W7路到那洪友谊路口站下车步行约700米;或乘坐地铁4号线于金阳路地铁站D出口步行约1.1公里,咨询电话:0771-2236333。
七、温馨提示
选房确认时间为当天24: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轮候家庭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附件:1.
3.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