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文件措施的落地落实,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在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做法与经验基础上,按照细化落地、便捷高效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并充分征求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形成《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通知》(成组通〔2023〕48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申报材料、认定方式及流程、办理时限、监督和考核、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明确人才认定工作的目的依据、认定对象和认定办理平台。
第二章明确各级各类人才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第三章明确认定方式及流程。
第四章明确人才认定的办理时限,按照申报材料的难易程度分级分类制定标准,确保人才可以及时获取资格信息。
第五章明确申请人员违规责任,经办人员在人才认定工作中的监督考核责任,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章明确《实施办法》的施行时间和解释权限。
四、相关问题解答
(一)《实施办法》主要覆盖哪些领域人才?
答:按领域划分,覆盖科技创新、重点产业、技术技能、教育卫生、社会科学、文化体育、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金融等重点领域。
(二)人才如何进行申报认定?
答:人才认定工作采取线上分类申报、行业管理部门归口认定方式,常年受理。按照“线上申请——归口审核——网上公示——确认发证”的流程实施。申报信息中含有涉密内容的,由所在单位按线下流程集中办理。
(三)重点用人单位如何自主认定人才?
答:赋予在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四链”融合型高能级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强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限,每年可自主认定2名在职D类人才。其自主认定的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系统”注册登录,线上提交申请资料。
(四)认定目录之外,对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人才如何认定?
答:按照市级部门专项政策认定,区(市)县自主认定、以及在成都市人才认定系统中申请认定ABCDE类“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共三种方式进行分类申报和评议。
五、政策咨询电话
028-62811098
政策来源,成都人社局,https://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09728/2024-04/24/content_7989ebf579464e6391f790790c660b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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