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德阳市罗江区加强养犬登记和办理养犬证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3-10-24 23:08:50未知

2023德阳市罗江区加强养犬登记和办理养犬证的通告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关于加强养犬登记和办理养犬证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犬只管理,规范居民养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养犬登记和办理养犬证事项通告如下:

  一、罗江区城区(城镇)为犬只限养区(万安镇、金山镇、新盛镇、鄢家镇、略坪镇、调元镇、白马关镇)。限养区实行养犬登记证制度,未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核准予登记,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二、居民在限养区饲养犬只,要按照养犬管理规定,到罗江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犬只登记证》(犬只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养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照片1张,犬只照片2张)

  三、限养区居民每户只能饲养体高不超过35CM的观赏犬,一律禁止饲养其他类犬只。限养区准许饲养犬只的品种为:(1)北京犬;(2)西施犬;(3)西藏猎犬;(4)西藏小猎犬;(5)拉萨犬;(6)博美犬;(7)巴哥犬;(8)日本仲;(9)丝毛黄;(10)日本黄犬;(11)吉娃娃;(12)卷毛比熊犬;(13)马尔吉斯犬;(14)约克夏黄犬;(15)贵妇犬(玩具型);(16)蝴蝶犬;(17)中国冠毛犬;(18)骑士查理王犬;(19)布鲁塞尔犬;(20)腊肠犬;(21)西高地白梗犬;(22)丹西・西蒙特梗犬;(23)狮子犬;(24)叭儿犬。

  四、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必须实现拴养或圈养,不得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导盲犬除外)。携带犬只外出时不得敞放,为犬只束牵引绳,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

  五、犬主因犬只交易、免疫或治病等原因需要外出的,犬主应持两证同行,并带上排泄物盛装器具,不得影响公共卫生和安全。

  六、非法饲养犬只、非法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不按规定拴(圈)养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对犬主或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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