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范围及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申请人家庭在中心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购买的首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保障性住房等,且所购住房在申请人名下。
3购房时间分别以房屋备案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单位已享受过补贴类购房政策的,不再享受。
4.申请人享受补贴期间,须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间断或停止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续补贴停止发放,且不再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