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补贴申请人为实际购买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买人为准)。
补贴范围:
(一)购买范围。购买宾阳县行政区域内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
(二)时间范围。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含当日)。
申请途径:
申请人→开发商→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发放。
申请时间:
开发商每月10日前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县住建局每月15日前将县财政局审核通过的材料汇总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Ⅰ类)或存折;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契税完税凭证;
5.个人首套或二套住房证明材料。
补贴方式: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县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发放契税补贴资金(上限为10000元,不足10000元按实际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