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补贴申报对象有哪些?
补贴对象
在慈溪市授牌命名为“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的企业开展1个月及以上实习见习活动的两类人员:
1.应届实习生:
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毕业学年内(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开展实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等紧缺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往届见习生:
毕业两年内(自毕业之日起,往后延续两年),有就业意愿、已办理未就业登记的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活动的。
政策来源:慈溪人才网,原文https://www.cxhr.com/news/15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