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办理居住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身份证件;
②实际居住地址信息。
公安派出所在办理居住登记时,在信息系统中查找不到流动人口提供的住所信息的,可要求流动人口提交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包括:
①租住出租房屋的,指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
②居住自有住房或配偶、父母、子女所有住房的,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③借住亲友家中的,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亲友居民身份证和借住情况说明;
④居住在寺庙的,指所在寺庙出具的挂单或居住证明;
⑤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或工地、学校宿舍、救助站的,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学校等出具的居住证明;
⑥在医院住院就医的,指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
⑦居住在其他居住处所的,提交实际居住地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