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哪些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地方特产2022-11-07 16:56:12佚名

常德哪些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常德市无履行义务能力人群如下:

  (一)特困人员;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本文标签: ,家庭财产  ,最低生活保障  ,收入  ,财产  ,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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