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退役军人优待证照片审查要求 桂林退役军人优待证照片审查要求规定

地方特产2022-11-09 17:33:02佚名

桂林退役军人优待证照片审查要求 桂林退役军人优待证照片审查要求规定

  一、人工审查要求

  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审查要求包括:

  1.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

  2.白底、无边框;

  3.照片内容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4.照片中无明显商标信息;

  5.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

  6.确保人像面部可见,不允许有遮挡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头巾等),因宗教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7.照相者坐姿端正,人像露双肩和双耳,双肩等高平行,双眼睁开正视前方;

  8.照片清晰、脸部布光均匀、不偏色。

  9.不建议使用制服照,如旧军装、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制服,均不可用于申请办理优待证。

  二、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审查要求

  由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具体要求包括:

  1.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

  2.分辨率为300DPI;

  3.大小为20K-50K;

  4.白底,无边框;

  5.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

  6.照片中是否包含人脸;

  7.人像在照片矩形框水平居中;

  8.帽子检测。

  三、制证厂家照片审查要求

  由制证厂家负责,具体要求包括:

  1.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

  2.分辨率为300DPI;

  3.24位RGB真颜色;

  4.白底,无边框;

  5.照片内容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6.照片中无明显商标信息;

  7.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本文标签: ,人像  ,照片  ,白底  ,面部  ,优待证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