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拟定连云港紫源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规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二)《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规〔2018〕6号)规定“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进价格加权平均确定。”
(三)《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第八条“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
二、2022年淡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2022年淡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71元/立方米,下浮不限。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2022年淡季结束后,区发改委将对燃气经营企业实际采购、销售等情况进行核查,对执行上述价格方案发生的偏差,结转到2022年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中予以疏导。
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工作,加强与上、下游用户的供需衔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社会各界对上述价格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5日前反馈给区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6033915,电子邮箱:gyfgwjfk@126.com。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