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本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
(一)改派时限
改派时限为2年,即自毕业时间起24个月内。
(二)提供材料
1.需改派至新单位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新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若与原单位签约的,还需提供原单位解约函。
2.需从原单位改派回生源地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单位的解约函。
特别提醒:
(1)如需改派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的,这些城市有特别要求,请致电0791-88556969咨询。
(2)部分毕业生所属生源的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以负责本地范围单位的签转,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