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留宿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点击申领)
申领条件: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在宿首次创办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就业补助资金补贴5000元,市、县(区)财政补贴5000元。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宿首次创办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5万元,本科生(预备技师)3万元,大专(高职)毕业生1.5万元,中职毕业生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
留在我市首次创业并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在我市首次创业并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
补贴标准和期限:
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就业补助资金补贴5000元,市、县(区)财政补贴5000元。
符合条件的分别按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5万元,本科生(预备技师)3万元,大专(高职)毕业生1.5万元,中职毕业生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或“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专区的“留宿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留宿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模块,按照提示上传申请材料。
(2)审核: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创办企业名称、创办企业时间、创办企业地点、是否合伙创业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审核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营业执照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申请留宿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除提交1、2项材料外,还需提交此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