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内容:
在我市教育部门认定的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实习(实训)的本地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实习(实训)期间,由实习(实训)基地给予每生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实习(实训)补贴,同时基地为实习(实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市、县(区)财政部门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实习(实训)基地补贴〕。
2.补贴对象:
在我市教育部门认定的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实习(实训)的本地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的)
3.补贴标准及期限:
在实习(实训)期间,由实习(实训)基地给予每生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实习(实训)补贴,同时基地为实习(实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市、县(区)财政部门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实习(实训)基地补贴〕。实习(实训)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专业要求的不超过9个月。
4.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实习(实训)基地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或“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专区“实习(实训)补贴”模块,按照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提交至属地教育部门。
(2)审核:实习(实训)基地所属教育部门对实习(实训)基地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实习(实训)基地所属教育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期限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审核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实习(实训)基地银行账户。
5.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1)宿州市实习(实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2)实习(实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