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派出所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当场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监护人签名后,由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居民身份证。
1.所需资料
●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未满16周岁需要监护人陪同)
●换领身份证:本人申请、原居民身份证
●补领身份证:本人申请
2.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到期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取工本费40元。
●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应当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就近派出所当场取证,有效期3个月。
●公民如需加急办理,办证时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业务,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邮政速递送达,邮政速递需收取速递费用。
温馨提示
●请尽量穿着深色、亮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
●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
●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要梳的过高,耳朵外露,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
●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