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范围: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城区派出所辖区居住,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的,可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登记回执(居住满90天)或居住证(居住满半年)。
二、居住登记所需资料:1、合法稳定就业的:本人身份证;单位录用(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2、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身份证;房屋租凭合同、合法所有权房屋的房权证(或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凭登记备案材料,或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证明材料)。3、连续就读的,需要提供学生证、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材料。
三、领证时限及要求:1、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手续可到派出所领取《居住登记回执》。2、自登记之日起满半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手续可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3、领取居住证,需要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且已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