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稳岗返还补贴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2〕1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
政策标准: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调为90%,实行“免申即享”直达银行账户的精准发放模式。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一般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责任股室:德安县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
咨询方式:0792-4331365
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办理流程:实行“免申即享”
线下办理地址:
德安县东风路185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603室)
线上办理地址: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