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暂住证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方式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户主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受理。
2.外来务工人员由所租住住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受理。
3.各类人才、新就业人员、淮安市户籍农民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受理。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相关材料转送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3.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材料后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
4.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住建局(局保障处)对申请人的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住建局(局保障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