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如何变更门诊统筹定点?
居民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可选择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变更,如需变更定点的参保人员可在每年1月份(新年度原定点未发生门诊统筹费用)到新的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注:没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无需任何操作,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特别提示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后,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再次变更。)
职工门诊统筹是否还有定点限制?取消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数量限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职工参保人到任何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统筹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