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商转公恢复办理了吗?
暂未,根据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2018年9月30日之后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 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我中心可作为遗留问题按政策调整前的业务模式受理贷款申请。关于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调整办理时间的规定,是在充分考虑我市房地产市场、资金运行情况和职工相关权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目前暂无调整计划。
来源: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zfgjj.taiyuan.gov.cn/xwdt/20230711/30053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