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生指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
(2)应在毕业生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人事关系入厦。
(3)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
3.在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人事关系入厦;
4.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