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延长《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有效期。
具体如下:
由于《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唐住建发[2016]235号)《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唐住建发[2016]266号)《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唐住建发[2019]212号)均已到期,为保障在新政策出台前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的正常推进,结合唐山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上述3个文件的有效期延长2年。
查看具体文件: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唐住建发[2016]235号)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唐住建发[2016]266号)
《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唐住建发[2019]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