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断缴三个月以内续保的,从续保缴费到账当日起恢复享受待遇;超过三个月再续保的,从续保缴费到账当日起计算90天后才能恢复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如果是在集中缴费期后缴费的,足额缴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保待遇;如果已中断1年以上再缴费的,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转换,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 (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