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充档案材料?
答: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学位、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政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工资、任免、出国等材料;其他参考材料。
流动人员在人才服务中心存档期间应将取得的学历材料、职称材料、劳动就业材料、考评材料、党团材料等相关原始材料经形成单位密封后,及时提交人才服务中心,经工作人员鉴别后补充进其人事档案。
相关阅读:
档案托管要收费吗?
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