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长护险支付标准是什么?
职工长护险支付标准:参保人在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一)机构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65%,月支付限额为1900元/人。
(二)居家上门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月支付限额为1500元/人。
(三)居家自主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月支付限额为900元/人,其中支付参保人月限额为450元/人,支付护理服务机构月限额为450元/人。
居民长护险支付标准:参保人在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由基金据实支付,超过限额部分由参保人自行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一)机构护理:基金月支付限额为1300元/人;
(二)居家上门护理:基金月支付限额为1300元/人;
(三)居家自主护理:基金月支付限额为540元/人,其中支付参保人月限额为270元/人,支付护理服务机构限额为270元/人。
参保人在享受待遇期间可选择一种护理服务形式,服务形式可转换。
参保人在住院治疗期间,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