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受理
办理结果: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审查标准:核对所需材料完整性
审核
办理结果: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审查标准:审核所申请材料
决定
办理结果:复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审查标准:形成办理意见
申请流程图
申请条件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三章申请和审核第十三条运动员以测试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不得申请等级称号。第十四条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第十五条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第十七条申请集体球类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应当向参赛代表单位提出申请。参赛代表单位应当将按同一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一次性报审核部门。